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技术规范书
时间: 2024-11-15 14:46:49 | 作者: 粗粉加工设备
产品特点
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明显的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应积极努力配合修改。
投标方须提供净水剂生产厂商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对于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包括外购产品,应提供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并随时准备正本,以备查验。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偏差(无论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2、送货至招标方指定位置: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制定石灰石粉存放地点。
3、投标方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并接受招标方安全各项考核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5、投标方应提供所供产品主要有效成分的分析标准及方法,每次入库前必须验收合格。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净水剂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投标方应至少有5家在国内(电力系统)同等规模或以上电厂脱硫废水净化处理的运行业绩。
投标方应提供高效脱硫石灰石粉品质,对本供货范围中的石灰石粉负有全责,包括对外采购的产品。
4、投标方必须要提供石灰石粉的使用说明书,提供职业安全防护等说明,需经过质监部门的质量检验和职业安全卫生部门的鉴定。
1、石灰石粉应无毒,不得对使用方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或其它水污染事件,不得对人员造成伤害。
3、我公司处于南水北调区域的一般保护区内,距离南水北调通道直线km。执行排放标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综合排放标准》(DB37 599-2006)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高品质的产品。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的采购,石灰石粉一定要满足我公司脱硫工艺系统使用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有石灰石采矿、破碎、加工、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使用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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